第2种观点: 现在社保卡只限于各省内通用,也就是所谓的省社保卡。如果跨省转移,必须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原来的社保办理转移,但原来的社保卡不收回,银行卡功能可以继续使用。深圳社保转回老家办理流程如下:1、在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费证明。2、在新的参保所在地正常缴纳,有了单独的个人账户后,到社保中心提交转移申请。3、通过后,就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后续的流程社保中心之间就给办理。4、现在可以转移养老和医疗保险,失业只能往原籍转移或者在参保地领取待遇,工伤和生育不能转移。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违反相关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种观点: 深圳社保转回老家的流程,具体如下: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2、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社保转移手续:1、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2、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3、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4、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5、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6、然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综上所述,转移社保需要向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